重庆市新闻媒体广告管理条例/第二章 广告准则第十条已废止发布以公众参与的咨询活动、知识问答等形式的新闻媒体广告,不得利用他人以专家、消费者和用户身份进行欺骗、误导宣传。前款规定的广告,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宣传的,不得对参与者作出病情诊断结论,或者建议病情不明者使用其推销的药品或医疗器械。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5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