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献血条例/第四章 供血与用血第三十条有效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血液使用、报废认定、废物处置等管理制度,确保血液有据追溯。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