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建设空间布局,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