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流域水资源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以水定需、厉行节约、科学治理、务求实效的原则。

流域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行政区域管理服从流域管理的管理体制。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