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开展继续教育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禁止任何单位在开展继续教育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摊派财物。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8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