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五十五条已修改市、县(市)房产管理部门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抄告的违反规划条件商品房建设项目,应当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对违规建设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