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列入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立法项目,可以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作为法规案的,应当对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划和年度计划作相应调整。

没有列入年度计划而又急需制定地方性法规的项目,提案人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调整报告,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年度计划,或者先交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意见,经法制委员会审议后,再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年度计划。列入常务委员会年度计划审议的制定地方性法规项目,当年不能提请审议的,提案人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报告,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

调整的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