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南昌市公益林保护条例
第九条
有效
在公益林的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八条
回到全文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