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质量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