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声环境质量的要求,科学规划各类功能区域,合理安排交通、建筑布局并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