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第三十四条已废止自治县城区应当统一规划、逐步实施夜景亮化。严禁破坏照明和夜景设施。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