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标准,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内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和必要设施,加强安全自查,排除隐患,确保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经营涉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漂流、探险等特种旅游项目,旅游经营者必须配备专业人员,提供安全保障,并依法为旅游者办理相关保险。

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