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加装车牌号识别灯,故意遮挡、污损车牌号识别灯或者不按照规定使用车牌号识别灯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