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十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法院应当优先审理、执行老年人提出的赡养费、养老金、抚恤金、财产纠纷、遗弃、虐待和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等涉及老年人权益的诉讼,不得推诿、拖延。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自治县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