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条有效老年人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