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已修改非法猎捕、收购、运输、销售国家或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猎获物价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7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