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征得权利人同意后,可以利用政府预留土地或者单位、个人待建土地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