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