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有效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或者限制其他地区商品进入本市市场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