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第六条有效鼓励通过各种途径引荐投资者在本市投资。对作出贡献的引荐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