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征用土地与收回土地使用权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范围第四十六条已废止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地产,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交接手续的,该房地严由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代管。收回临时用地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