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方便生产生活、有利规模经营、发挥土地效用原则。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