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第十条已修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方式实现土地承包权。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