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尊重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支持志愿服务活动。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