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修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城市管理、价格等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处理有关举报投诉事项。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