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第三章 社会急救医疗管理第十五条已废止急救车辆应当设置统一的急救医疗标志。值班急救车不得执行非急救任务。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