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第三章 社会急救医疗管理第十三条已废止“120”电话是社会急救医疗紧急呼救专用免费电话,禁止对“120”急救医疗呼救专用电话进行干扰。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