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职业介绍和劳动用工条例/第三章 劳动用工第十七条已废止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