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四条有效承担城市排水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规范及标准。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