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有效因拆除违法建筑可能影响相邻建筑安全、损害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或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确实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可以并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