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节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在市、县(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工程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