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消防条例/第四章 消防组织和应急救援第四十五条有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修建道路、停电、停水、切断通信线路等可能影响灭火、应急救援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告知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急抢修的,抢修单位应当即时告知。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