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档案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