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十四条已废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一)依法由登记机关直管的公房和代管的房屋;(二)无人主张权利的房屋;(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代为登记的房屋,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