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与精神障碍预防第十八条已废止市、区政府应当将重大事件或者灾害的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卫生、民政等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心理卫生专业人员对相关人群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减轻心理损害。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