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土保护和治理条例/第五章 专项规定第三十七条有效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严格的海洋生态红线管理制度。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实施岸滩整治修复、人工湿地建设、上游综合治理、河口清淤清障等工作,修复受损的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和入海河口海域生态环境。合理布局养殖空间,控制养殖密度,恢复海洋生物种群和生物多样性。禁止向海域违法排放陆源污染物。在海洋自然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海滨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不得新建排污口。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