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废止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动、组织和依靠群众,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