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