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各级绿化委员会、绿化领导小组、林业、园林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义务植树活动造成损失的,由主管部门追究行政责任。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