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条例/第三章 市场培育第三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维护文化市场秩序。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实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