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旅游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已修改旅游管理部门、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