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旅游条例/第三章 促进与发展第十二条已修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旅游业发展领导协调机制,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