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废止

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司法行政部门或者本单位组织的学法用法免费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 一。

录用公务员,应当将相关法律知识列入考试内容。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