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绿色转型促进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有效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