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绿色转型促进条例/第五章 发展循环经济第三十条有效企业应当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以及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需要对生产和服务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