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崛山围山景区建设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等行政部门编制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景区总体规划应当与多福寺、净因寺、窦大夫祠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专项保护规划相衔接。编制景区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