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三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