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第六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林业、农(渔)业、水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湿地保护意识。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