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八条有效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支持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将有关行政管理职权依法委托开发区管委会行使,以提高办事效率。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