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第六章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解决第四十三条有效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及仲裁庭人员组成、仲裁案件的申请、受理、开庭、裁决、执行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